唐砖我反复看了10遍以上……最喜欢的小说没有之一
第一章
猪脚穿越了。
十几分钟前还在工作,野地寻找老外。现在忽然穿越了。
推测遇到了虫洞,确定地点在西北,时间不确定。走回去就是了。
发现身体整整变小了一圈,回到十四五岁的样子。光着身子,背包丢了。
先捉只兔子充饥。
第二章
遇到了一匹青狼,杀掉。想起狼群就在附近,赶紧决定走开。
逃跑时遇到马群。希望捉只马代步。
借用马群的保护,暂时脱离狼的威胁。跟随马群发现了含有盐的石头。
用现代方法收集了一些精美的食盐。
烤野菜,给马王也分了一些,当做是保护费。
自己背包找到了, 里面有土豆,辣椒,和一些现代工具。先烤了吃。
还找到了妻子用的钻石首饰,开始想念老婆。
第三章
准备离开马群靠自己的智慧安家。一匹受伤的小马跟着主角走了。给小马取名旺财。
旺财:第一个队友,生死兄弟,宝马。
发现两匹马奔跑,不是野马,证明自己到了有人烟的地方。
看到了飘着的唐字,确定自己倒了唐朝。遇到一个输送食盐的补给队。队长张成。
章程:龙套,作用是发现猪脚,因猪脚后来显赫,一个大头兵也跟着做了小官。
为了解释自己的出身,编了个师傅死去出山的谎言。
问道具体时间,确定这是贞观二年,李二殿下去年登基。
现在世道不稳定,外族会时不时攻击队伍,所以猪脚一出现才会受到严厉的盘问。
第四章
拿出自己做的羊肉和车队分享。羊肉很受欢迎。
张成发现了主角大肆用盐,很不满,因为食盐在大唐很稀少。
主角拿出很多盐说自己多得是。
从张成很稀罕食盐就知道食盐很稀缺。主角教会张成制盐。
从张成嘴里知道食盐精贵稀缺。【此处是考验作者笔力的地方。】
“公子有所不知,这天下刚太平而已,没了兵灾,平日里野菜加粮食也能混个半饱罢了,前些年,盐虽然贵,偶尔也能称上个几两,但这几年突厥人年年犯境,烧杀抢掠无恶不作,商道断了,山东的盐运不进来,草原上的盐池又没办法采盐。我左武卫驻防陇右已经三年了,年年作战,军中缺盐,以醋布佐料,军士身体一年亏似一年,大将军明知突厥人从延川回草原,士卒身乏体弱只堪守城无力追击,听说大将军气的折断宝刀发誓,一定要将突厥人斩尽杀绝。公子身藏绝技,一旦施展,军中不再缺盐,待我等养精蓄锐后,斩尽突厥狗不在话下。”
食盐决定拿出来献给朝廷,是为了融入大唐这个大家庭。交是一定的,交给谁是个问题。
最后程处默成为最佳人选。
程处默:程咬金之子,将门虎子,出身名门,身手不凡。
【张诚上司的上司叫程处默,是大名鼎鼎的混世魔王程咬金的大儿子,现任兰州折冲校尉,标准的官二代,为人豪爽讲义气,年方十八岁便随父亲征战沙场多年,是纨绔中的极品。通过他,献制盐之法,也算是一条终南捷径,更重要的是传说老程活过了百岁,大唐的常青树啊,不管了,先抱一粗腿再说。】
当时社会现状描述。
【贞观盛世原来是这个样子,兵灾,饥饿,无处不在,张诚他们的要求如此之低,只要不打仗,能喂饱肚子,就值得拿命来来填。】【需要笔力。】
张成不敢受主角的礼,说明读书人社会地位高。
【看来读书人对它们有着太大压力,据史料记载,唐初,天下士子只占人口比例千份之一二。学问从来就不是平民小户所能奢望的,豪门大族把持着知识的大门。在这普遍未开化的年代,学问的拥有者就有了高人一等的社会地位,而且就是这些渴望得到知识的普通人自发的抬高他们的地位,从张诚对云烨的称呼就可见一斑,小子,臭小子,云郎君,公子,一步步随着他对云烨的了解而一次次的拔高称呼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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